1,你如果在前不知道被告的具体住址的,不可以申请调查,但可以委托律师到公安机关查询被告的户籍登记住址,在你提供被告的户籍信息后,就应该受理的。
2,受理后,如果找不到被告无常送达的,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可以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并判决。
3,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在判决所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判决的,你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至于你的钱是否能要回来,那要看以后的执行情况的,现在无法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