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居民取暖费价格为每平方米22元(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居民取暖费为每平方米30元(按建筑面积计价)。取暖费的收取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每月2.5元,每个采暖季按四个月计算。集体宿舍收取标准为每人每采暖季300元。住户的建筑面积按经房产部门核准的房产证上的面积为准。没有房产证的住宅参照同类单元住宅面积确定。授时部住户的建筑面积按契约中规定的面积为准。 中心在读研究生居住在学生宿舍的不发放取暖补贴,也不收取取暖费。本部或授时部单身职工住在集体宿舍(含学生宿舍)的按集体宿舍收取标准收取取暖费。本部或授时部单身职工居住单元房的按取暖费标准收取费用。
职工将房屋租赁给他人居住的,中心本部或授时部向房屋所有人收取费用。直接从中心本部或授时部租住的用户,由租住人交纳取暖费。长期空关房屋,其所有人也须按标准交纳取暖费用。
应聘来中心本部或授时部工作的项目聘用人员,取暖费由招聘人员的项目组承担。
法律依据:《国家授时中心取暖费收取标准和办法》
第一条 凡居住在授时中心本部和蒲城授时部住宅楼、集体宿舍等,享受中心集中供暖的所有住户,均应按规定交纳取暖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