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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购房合同有哪些陷阱?这几点要注意

2024-06-26 来源:易榕旅网

签订购房合同需警惕的陷阱有:

1.在认购书里没有注明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

2.合同主体认定不明;

3.不要轻易在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上签字;

4.约定提前交纳部分费用;

5.卖方解除合同应约定明确。

一、房屋交了首付款能退吗

一、即便是购房者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合同、缴纳了首付款,购房者也是可以选择退房的,但因为购房者个人原因选择退房,需要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的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开发商相关的利息等损失。

二、房屋买卖过程中的一些不规范操作和开发商在资金、工程进度等方面的问题,容易造成买卖合同无法正常依照约定履行,并最终导致购房者退房的事情时有发生。以下情况购房者有权利退房:

(1)延迟交房三个月以上。

(2)开发商证照不全。这种情况合同自始无效。

(3)开发商任意改变合同约定的设计。

(4)无法获得贷款。

(5)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

二、签订认购书应注意哪些事项

1、签约前,认真阅读认购书条款,最好事先研究《商品房买卖合同》,然后再决定是否签认购书;

签订认购书之前,应要求出卖人提供正式的、供签约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认真研究出卖人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全面、细致地与出卖人就合同条款及其他重要的事项进行磋商,确认自己购买房屋和将来能顺利履行合同后,才决定签订认购书。

2、不要约定给付定金。

签订认购书时,如果不是非常确定需要购买该房屋时,最好不要约定给付定金,可以约定支付“订金”或者预付款。同时应明确约定,如因任一方的原因而不能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金(预付款)应全部返还,发现《认购书》包含“所收款项予退还的内容,一定要谨慎,力争将此类条款删除。

3、签订《认购书》并非必经程序。购房者可直接与开发商就《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合同全部附件(包括补充协议)等内容进行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4、把“许诺”写进认购书。销售人员往往会“优惠价格”、“保留房”等许诺引诱购房者签订《认购书》,但有时最终难以兑现,为了防止口说无凭,建议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入《认购书》并明确约定一旦这些约定不能实现的后果。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因签订认购书和交付定金而产生的纠纷。

5、对于物业、房屋装修以及相关费用的收取应在认购书中予以明确。

三、什么情况可以退定金

(一)合同条款有异议

相信大家都知道,购房定金一旦交出了,往往是很难再要回来了,但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当购房者交完定金后,如果买卖双方因为合同条款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就需要退购房定金。因此在交完定金后,如果卖方提供的合同中存在不平等的条款,那么就一定要第一时间指出来。

(二)超出约定时间

这里的超出约定时间主要就是指开发商超过了合同内约定的时间。总而言之,如果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因为卖方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购房合同,那么此时就需要退还购房定金了,因此大家在签订认购书时,要注意明确签购房合同的时间,就比如具体到某年某月某时。

(三)有补充协议

现在很多人在买房的时候,不仅会签订购房合同,还会签订补充协议。一般来说,在交完定金后,如果购房者不想买房了,就算购房者违约了,此时定金可是不退的,但是,如果买卖双方签订了补充协议,并且约定了购房者反悔时可退还定金,那么就可以达到退定金的目的了。

(四)房子不达标

也就是说,开发商卖给你的房子本身就是有问题的,或是开发商本身就自己有问题。比如,有些房子不具备销售条件,类似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子,那么此时即便交了定金,也可以退定金的。在此需要提醒购房者,遇到这种情况,你无需取证,直接起诉就行了。

(五)房子已抵押

如果买到了抵押的房屋,是可以申请退定金的,因为如果你买了抵押房,那么此时是可以退定金的,如果卖方不同意,那么你直接向法院起诉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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