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电子证据的主要形式为电子数据,其真伪可通过技术手段进行鉴定。对于检方提供的电子证据被篡改或伪造的情况,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证明:
1. 确认证据来源:当事人可以确认证据来源是否合法,是否具有真实性。
2. 验证技术手段:当事人可以通过专业技术鉴定机构对电子证据进行鉴定,以验证其真伪。
3. 提供反证据:当事人可以提供与检方提供的电子证据相反的证据,以证明检方提供的电子证据不真实。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对供述、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等证据的真实性,应当进行认定和鉴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应当真实、合法、有效。”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伪造证据罪、毁灭证据罪,是指伪造、毁灭证据,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