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冻结房屋拆迁补偿款,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有权利冻结动迁补偿款。拆迁人需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意见、拆迁范围图等材料,并经过审查后10日内办理完毕。房屋拆迁补偿款领取不需要提供担保人,流程包括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审核拨付征收补偿款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资格冻结拆迁补偿款,若认为拆迁补偿款应当被冻结,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并向法院提出冻结申请。
法律分析
如果想要冻结房屋拆迁补偿款,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
院有权利冻结动迁补偿款。对于应归当事人所有的的动迁补偿款,也属于当事人的财产,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诉讼中经对方当事人申请,或者法院执行中,法院都可以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对改动迁补偿款进行查封、冻结,甚至直接扣划。
2、迁冻结申请程序:
(1)拆迁人需申报材料:
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1份、复印件2份);
②建设用地规划意见(原件、复印件各1份);
③拆迁范围图(原件、复印件各1份)。
(2)经审查,以上材料齐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办理完毕。
二、领取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款需要提供担保人吗?
1、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款领取不需要提供担保人。
房屋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由人民政府直接发放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再由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农民。
房屋土地是居民使用的,由人民政府直接发放给居民。
2、房屋拆迁补偿款的领取流程
(1)凭拆迁协议、封房证、户口本、身份证、本人或者直系亲属代理,需要带代办人的身份证以上都需要原件。
(2)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后,由实施单位报县征收管理部门审核;征收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县财政部门审核拨付征收补偿款,征收补偿款直接打入被征收人个人账户,被征收人交房后凭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和本人身份证到指定银行领取补偿款。被征收人可以选择提取现金。
3、领取拆迁补偿款并不是必须本人到场。
被拆迁人在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就应将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作明确约定,届时拆迁人应当在该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将拆迁补偿款存入指定银行,并将银行开具的补偿款存款单据交付给被拆迁人。
任何人、单位都没有资格冻结拆迁补偿款,若是认为拆迁补偿款应当被冻结,那么首先需要收集相关证明拆迁补偿款已经满足了冻结条件的材料。需要注意的是,采取的证据收集方法应当合法。然后可以带着相关证据,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冻结申请。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拆迁法》规定,拆迁人应当对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评估,并根据拆迁面积、拆迁对象房屋价值、拆迁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拆迁补偿款。拆迁人应当将拆迁补偿款按照以下方式申报并公布,以便被拆迁人查询:
1. 拆迁补偿款申报书:拆迁人应向被拆迁人送达拆迁补偿款申报书,明确拆迁补偿款的数额、拆迁范围、拆迁时间等,并在被拆迁人签字确认后生效。
2. 拆迁补偿款公示:拆迁人应将拆迁补偿款按照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格式,在拆迁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0日。
3. 拆迁补偿款发放:被拆迁人应当在拆迁补偿款申报书确定的拆迁时间内,到拆迁人指定的银行领取拆迁补偿款。
拆迁人应当遵守《拆迁法》的规定,合理确定拆迁补偿款,并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被拆迁人应当积极配合拆迁人的拆迁工作,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结语
结语:
如果想要冻结房屋拆迁补偿款,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有权利冻结动迁补偿款。当事人应主动申报拆迁补偿款,并配合征收管理部门的工作。领取拆迁补偿款时,拆迁人需提供拆迁补偿协议、封房证等材料,被拆迁人无需到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冻结拆迁补偿款,若认为拆迁补偿款符合冻结条件,可依法向法院提出冻结申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2-03-26) 第十条 《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房屋拆迁裁决的,参照本规定第九条精神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2-03-26) 第五条 人民法院在审查期间,可以根据需要调取相关证据、询问当事人、组织听证或者进行现场调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09-07) 第五条 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包括以下情形:
(一)执行未生效法律文书的;
(二)超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数额和范围执行的;
(三)对已经发现的被执行人的财产,故意拖延执行或者不执行,导致被执行财产流失的;
(四)应当恢复执行而不恢复,导致被执行财产流失的;
(五)违法执行案外人财产的;
(六)违法将案件执行款物执行给其他当事人或者案外人的;
(七)违法对抵押物、质物或者留置物采取执行措施,致使抵押权人、质权人或者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无法实现的;
(八)对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不履行监管职责,造成财产毁损、灭失的;
(九)对季节性商品或者鲜活、易腐烂变质以及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执行措施,未及时处理或者违法处理,造成物品毁损或者严重贬值的;
(十)对执行财产应当拍卖而未依法拍卖的,或者应当由资产评估机构评估而未依法评估,违法变卖或者以物抵债的;
(十一)其他错误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