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申请仲裁需要45日至一年时间。
劳动仲裁的申请方式如下:
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2、提交书面仲裁申请;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如果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工伤需要的材料如下:
1、工伤职工身份证/社保卡。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有效的诊断证明。
4、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5、其它材料。
工伤鉴定流程如下:
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鉴定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审核;
3、经审核材料完整,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鉴定;
4、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综上所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