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产假在我国劳动法中没有明确规定,各省份有不同规定,一般为7到10天。对于晚育情况,男方可申请一个月的陪产假,需办理相关手续。国家劳动法规定女职工产假不少于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每增加一个婴儿增加15天。流产时根据医务部门意见给予15至30天产假。产假期满后,身体原因不能工作需医务部门证明,待遇按患病职工规定处理。
法律分析
陪产假是包括周末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我国劳动法没有规定陪产假制度,只是省上有规定,而且各省规定的天数也不同。一般来说7到10天,也有五天的。
相关知识:陪产假的申请程序
如果是晚育,男同志可以有一个月的陪产假.一般程序如下:女方办理婚育服务证后,到男方单位盖章.由女方单位出具产假证明,证明中要表明女方是晚育,可享受三个月的产假,愿意将一个月的假期转给男方.证明送交男方单位后,一般就可到劳资部门办理休假手续了.注明:此证明一般是在孩子出生后几日内开具,以便提供孩子的准确出生日期和休假的日期.
对于生育假期,国家劳动法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不少于九十天。另外,每个地区对产假都有自己的补充规定。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相关规定)
劳动部还下发了一份《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女职工产假、产假期间待遇以及适用范围等问题更为详细的解释:
一、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结语
陪产假的具体天数根据各省规定而异,一般为7到10天,也有五天的。对于晚育的男同志,可以申请一个月的陪产假。申请程序包括女方办理婚育服务证,男方单位盖章,女方单位出具产假证明,并将一个月的假期转给男方。生育假期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不少于90天,具体规定包括产前休假、难产、多胞胎生育等情况的增加产假。劳动部还发布了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的通知,对产假期间待遇和适用范围进行了详细解释。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超过产假期间仍不能工作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决议: 第三条 职工探亲假期:
(一) 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二)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三)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六章 生 育 保 险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决议: 第七条 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抄送国家劳动总局备案。
自治区可以根据本规定的精神制定探亲规定;报国务院批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