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是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交通事故处理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处理的期限是一般为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处理完毕,并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1、如果有逃逸行为的,为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处理完毕;
2、如果需要检验、鉴定的,为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处理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