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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职业转换费用申请是否需要享受相关税务减免政策?

2024-06-21 来源:易榕旅网

法律分析: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和第六十九条,对于工伤后职业转换的费用支出可以进行税前扣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雇主应当为工伤职工提供康复和再就业服务,相关费用由社会保险基金负担。因此,工伤后职业转换费用可以享受税务减免政策。

法律依据:

1. 《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减除的支出包括:(一)子女教育支出;(二)继续教育支出;(三)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四)租金支出;(五)赡养老人支出;(六)住房租金补贴支出;(七)扶贫捐赠支出;(八)其他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支出。”

2.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十九条:“纳税人在取得应税所得的同时,支出一定数额的金额用于子女教育、继续教育,或者给付抚养、赡养老人的,按照本法第八条的规定执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法》第十五条:“雇主应当为工伤职工提供康复和再就业服务。康复和再就业服务的费用包括医疗费、工伤津贴、残疾人就业补贴、职业培训费等,并由社会保险基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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