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 法规 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 ,并处 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 、 管制 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 数罪并罚 的规定处罚。
《刑法》
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