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可以赠送,程序与股权转让的程序相同。将股权赠与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人员是不需要缴纳税款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变更需要进行登记。
一、赠与的房产要交20%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78号)第一条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2、其他人之间的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但可以扣除办理房屋过户过程中的相关税费。
二、遗产继承的情况是否配偶有份?
遗产继承配偶有份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进行继承。并且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才可以继承。
三、公婆的遗产媳妇可以继承吗
公婆的遗产媳妇一般不可以继承。法定继承中儿媳没有权利继承公婆的遗产,但是丧偶的儿媳,如果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来继承老人的遗产,或者如果公婆立遗嘱将财产赠与给儿媳的,那么理应按照遗嘱由儿媳继承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是指父母、配偶与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是指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兄弟姐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