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工伤职业转换费用包括职业选择、职业培训、职业补偿和职业安置等。其中,职业补偿费用包括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医疗费用,不包括购置工具、设备等支出。但是,如果存在职业转换的必要,需要购置工具、设备等支出的,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工伤职业转换费用包括职业选择、职业培训、职业补偿和职业安置等。职业补偿费用不包括购置工具、设备等支出”;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实际需要为其购置、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设施、作业保护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其中职业转换需要的工具、设备也包括在内;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因工作原因造成劳动者的伤残或者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提供必要的治疗、恢复和职业护理服务,年度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或者工伤保险基金中专门用于职业病劳动者上门服务和扶持管理的资金予以保留和投入使用,用于开展职业护理服务和职业康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