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房租赁合同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商铺位置: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郑州市金水路 号 号楼1-2层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已载于契约附件一,乙方愿意承租。
二、租赁期间:
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租赁期限为15年:自2012年6月15日至2027年6月4日止,共计180个月。自2012年6月15日起给予乙方40天的装修期间,该期间免收租金。
三、租金约定:
乙方在扣除应缴税费后,每月向甲方支付的月净租金(人民币)为:第一年50000元/月(大写叁万壹仟玖佰元整),其中所扣除的税费由乙方依法缴纳。以后每年的月租金按照上一年度月租金递增7%计算(如第二年的月租金为50000*1.07;第三年的租金为50000*1.07*1.07,其他年费以此类推……)。
租金按季度支付,乙方应提前40日将本季度的租金一次支付给甲方。
四、保证金:
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元的保证金,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契约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或者抵偿租金。
五、在租赁期内,甲方负责承担下列责任:
1.依约将房屋及交付乙方使用。
2.转让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3.租赁期内,甲方须提前解除契约的,应事前征得乙方同意。
4.租赁期届满须收回出租房屋的,应在租赁期届满之日前3个月通知乙方;如该房屋继续出租的,乙方可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六、在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1.依约按时交纳租金。自行承担水电暖及物业费。依法交纳所有税费。
2.负责对房屋定期安全检查,承担房屋及水、电及其他设施的一切维修、更换费用;对租赁期间造成的人身、财产安全等承担责任。
3.将房屋转租、分租或者与他人互换房屋使用或者与他人合作、联合经营,事前必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和订立书面协议,并按规定重新议定房租。
4.因需要对房屋进行扩、加、改建,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和订立书面协议,并按规定重新议定房租,甲方有权委托他人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因使用不当或者人为造成房屋损坏的,应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5.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并由乙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
6.不得贮存有危险、易燃、违禁物品。
7.租赁期内,乙方须提前解除契约的,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
8.乙方在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契约之日应交还原承租房屋和设备给甲方,如须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
七、其他约定:
1. 乙方迟延支付租金超过 日,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的使用权。
2. 届满或者解除契约的,一切嵌装在房屋结构或者墙体内的设备和装修,乙方一律不得拆走,甲方不以予补偿。
3. 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契约之日,双方共同检查交换房屋和设备,如发现有损坏的,则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八、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千分之一收取违约金。
2.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未征得另一方同意而单方解除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还有权按租赁存续期内租金总额的百分之 收取违约金,本合同另有规定除外。
3.租赁期届满,甲乙双方未续订合同或者解除合同的,乙方逾期不交出承租房屋的,除限期迁出和补交占用期间租金外,甲方有权按占用期间月租总金额百分之 收取违约金。
九、纠纷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答章):
代表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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