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响应国家关于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的号召,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带动当地农民早日脱贫致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欢迎并积极支持乙方到我乡投资发展木薯种植加工产业,在国家政策范围内,提供政策优惠,积极协助乙方引导项目区农民发展该产业,发展面积3—5万亩,小米辣面积0.2-0.3万亩。
二、甲方积极帮助乙方,协调争取上级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与扶持,(尤其是项目区交通的改善)。
三、甲方无偿提供面积约为5亩的建设用地给乙方,作为木薯小米辣加工厂的建设用地,为期十年,十年后如乙方愿意继续使用可续用,但应交纳一定费用(届时双方协商),如不再使用,则归甲方所有。
四、在乙方发展期间,甲方不再支持其他企业发展相同产业;在收购季节,甲方应帮助乙方维护产品收购市场秩序,在该乡范围内不得有其他单位和个人从事该产品收购工作。
五、乙方负责该产业发展的所有资金及技术,并应与农户签
定保护价收购合同。
六、乙方发展该产业应本着诚信、互惠互利原则,严格按照合同执行,不得做有损种植户利益之事,收购时不得“打白条”。
七、乙方在该产业发展起来后,将给予甲方一定费用补偿。
八、产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届时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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