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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在哪办的就在哪离婚吗?

2024-12-04 来源:易榕旅网
第1种观点: 在哪领结婚证,不一定在那个地方离婚。男女双方选择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双方可以任意选择,可以去结婚地解除婚姻关系,领取离婚证,也可以另一个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不需要回到结婚地领取离婚证。当事人只需要回到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不需要回到结婚地办理离婚登记。结婚登记申报资料有哪些结婚登记申报资料有:1、双方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集体户口由户口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2、当事人个人档案所在地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婚检报告;4、离过婚的,还须带离婚证件;5、丧偶的,由另一方到死亡派出所开具丧偶证明。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2种观点: 一、离婚一定要去领结婚证的地方吗1、离婚不是必须到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并不是非要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2)如果双方不同意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二、离婚需要哪些条件1、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2、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是的。不一定非得到原先办理结婚的民政局去办理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您双方对于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纸质的离婚协议书,并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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