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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并担任评标委员会组长,这样是否合适?应如何避免?

2024-10-05 来源:易榕旅网

是合适的,不需要避免的。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可以担任。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八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般应于开标前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第九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拓展资料:
招标是一个招标投标行业术语,指招标人(买方)事先发出招标通告或招标单,品种、数量、技术要求和有关的交易条件提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邀请投标人(卖方)参加投标的行为。
邀请招标
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也称为有限竞争招标,是一种由招标人选择若干供应商或承包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承包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邀请招标的特点是:
(1)邀请投标不使用公开的公告形式;
(2)接受邀请的单位才是合格投标人;
(3)投标人的数量有限。
邀请投标的法律要素是:招标人是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投标;邀请投标对象是特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邀请招标限制
为保证投标方式以公开招标为主的原则,并防止和减少招标中的不正当交易和腐败现象的发生,《投标招标法》第十一条作了限制邀请招标的规定:“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一般不适宜公开招标的项目有:
(1)招标采购的技术要求高度复杂或有专门性质,只能由少数单位完成的;
(2)招标采购价格低,为提高效益和降低费用;
(3)有其他不宜进行公开招标的原因。[6]
补充:国际上常采用的招标方式还有第三种: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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