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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人员有没有权利进入民宅检查办补习班

2024-09-28 来源:易榕旅网

**社区人员没有权利私自进入民宅检查是否办理补习班**。根据《宪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即公民住宅的不可侵犯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与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权利一样同等重要,同样受法律的保护。因此,社区人员不能私自进入民宅检查是否办理补习班,除非有相关合法程序和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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