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司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提高工作效率,有效地激励工作业绩突出、综合表现优秀的员工,公司将开展“月度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全员参与,层层推动的原则;
2、宁缺毋滥,树立典范的榜样作用,激励优秀员工;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选周期
每月组织一次评选。
三、评选范围
凡在本公司入职满3个月,或虽未满3个月但有特殊业绩的员工,均可参加评选。
四、名额分配
以各部门为单位组织评选,各部门以段或组每月可评选1段或1组“月度优秀”段或组团队;以部门为中心,每月可评选“本月明星”、“进步奖”员工各1名。
五、评选标准
1、工作态度端正,热情高涨、积极主动、服从调度,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2、善于沟通,关心他人、团结互助,有较强的团队意识。
3、工作中,技能特长突出,能够出色完成本职工作,熟知本岗位规定和知识,不发生工作差错、违纪行为,不发生被同事投诉问题。
4、敬业爱岗,忠诚于公司;认真对待自己的岗位,对自己的岗位职责负责到底,能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5、善于解决问题,工作创新能力强,学习能力强。
六、评选流程
1、部门推荐。各部门主管,组织本部门的评选工作,对照评选指标,在本部门中产生候选小组或优秀个人,并于当月30日前报部门经理(附推荐材料或推荐理由),如当月没有合适人选,可不报。
2、候选小组或优秀个人公示。各部门经理对推荐和选取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名单,审核后交由人事部于下月的1-5日向全体员工公示上月“月度明星”候选人名单。公示期间,员工可就候选人是否合适当选“月度明星”向人事部提出质疑,人事部将予以核实,并根据实情作出处理。
3、公布名单。公示结束后,人事部最终将当选“月度明星”的照片在部门宣传栏上公示表彰。
七、奖励办法
1、获得“进步奖”称号的员工,当月可获得由公司提供的纪念品给予奖励。
2、获得“优秀员工”称号的员工,当月可获得50元的奖励。
3、获得“本月明星”称号的员工,当月可获得100元的奖励。
4、获得“优秀小组”称号的段或组,当月可获得由公司颁发团队荣誉锦旗一面。
5、“月度明星”的评选结果将记入员工个人档案,公司的'年度优秀员工和优秀团队将从“月度明星”评选结果中产生。
八、本方案在试运行阶段,公司将视具体情形,有权作出调整,并逐步完善。
九、本方案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