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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居室装饰合同 篇1

2024-07-17 来源:易榕旅网

  发包方(甲方): 身份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概况

  1、 装饰施工地点:

  2、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 工程期限: 个工作日;(从双方确定的动工日期起计算)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4、 总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5、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工程报价单》标准另计。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 甲方提供的材料,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书面同意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

  2、 乙方提供的材料:《工程报价单》;

  3、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赔偿给甲方;

  4、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及时更换符合质量要求材料、设备。

  三、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等手续和其它事宜;

  2、 提供施工期间水源、电源并承担施工期间水电费用;负责办理装修报批手续;

  3、 甲方负责办理物业施工保证金。

  乙方责任:

  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2、 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3、 在施工中严格遵守小区内的规章制度,及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4、 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GB50327-20xx《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 协助甲方办理物业手续;

  6、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 本工程执行GB50327-20xx《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 甲方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顺延;

  4、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工期顺延。

  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及物业办理延期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适当顺延。

  6、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甲方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乙方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7、 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应及时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

  8、 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七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时间应在接到通知后14天进行验收。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支付进度如下表:

  2、 工程结算:工程完工后甲方出具《工程结算单》。 并提供收款收据。

  3、 工程保修期两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六、违约责任:

  1、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每天500元甲方支付违约金;

  2、 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3、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七、纠纷处理方式:

  1、 乙方派遣人员不是合同的主体,与甲方不存在合同关系及雇佣关系。倘若乙方与派遣人员存在劳动纠纷则与甲方无关;

  2、 甲乙双方应本着相互信任、以诚相见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所有争议,甲乙双方均同意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裁决。

  八、附则: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3、 附件“报价单”文件,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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