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不管是否共同名字。可分为个人所有财产和婚前取得的权利,如债权等。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不管有无加对方名字,都是属于个人财产。婚前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是指一方在结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四类:1、个人所有的财产,例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所得、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例如婚前取得的债权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