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及该工程主要责任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要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依法承担终身质量责任。
(一) 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做到先培训,再上岗。
(二) 严格依照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预拌混凝土的称量系统、搅拌系统、运输设备进行定期校准、检定和维护,确保各种设备的正常使用。
(三) 严格控制材料质量,坚持“先检验,后使用”的原则,保证所使用的水泥、骨料、矿物掺和料、外加剂等原材料复合国家标准要求。
(四)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GB/T 14902-20xx预拌混凝土》、《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生产预拌混凝土,保证混凝土强度满足这几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并向用户提交出场《质量证明》。
(五) 企业实验室依照相关技术标准对所生产预拌混凝土进行抽样试验,做到操作规范、记录真实、结论准确。
(六) 保证混凝土运输的连续性和及时性,不在混凝土运输过程加水,如因连续性无法保证导致出现质量问题,偿使用方的损失。 (七) 如本单位的预拌混凝土产品达不到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要求,经鉴定确认后由本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和相应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八) 健全产品质量档案,做到产品可追踪溯。
(九)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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