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将“通州区平潮用电管理站外墙涂料工程”施工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按期完成施工任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通州区平潮用电管理站外墙涂料工程
2、工程地点:通州区平潮
3、工程承包内容:平潮用电管理站外墙涂料
4、施工工艺:○1剔除空鼓,补水泥灰○2满批一遍腻子○4打磨滚刷一遍底涂○5滚刷二遍面涂。
二、工程质量:合格
三、承包方式:包清工(包工不包料)
四、工程造价、结算方式
1、工程量:约900㎡(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2、人工费单价:14.00元/㎡
3、人工费总价:壹万贰仟陆佰元(暂估)
4、结算方式:按实际工程量平方米乘以单价结算
五、双方义务和责任
1、甲方义务和责任
(1)、做好建设单位及施工现场的协调工作。
(2)、及时方提供的施工所需的材料。
2、乙方义务和责任
(1)、严格按照施工工艺要求施工。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2)、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规范进行施工。采取符合规范要求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和第三者的安全。如乙方违反操作规程、野蛮作业所发生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3)、服从乙方统一管理,施工的垃圾及时清理,共同维护施工现场的清洁。
(4)、责任提供施工所需的工具和设备。
(5)、乙方施工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费用包含在清工单价中)。
六、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经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该工程人工费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如乙方承包的该工程验收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八、仲裁与调解
如发生劳动争议和经济纠纷,双方同意由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进行仲裁、调解。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款结算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