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办公大楼、 食堂餐饮服务
第三条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条款。
第二章 承揽服务标准
第四条 餐饮服务标准
1、乙方必须保证一日三餐和茶水供应,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不得拒绝甲方对及甲方员工正当的要求。
2、乙方必须把食品安全、卫生工作放在第一位,所购食品等都必须通过正当渠道,不购买变质、变味或受污染地食品烹键前必须清洗干净;制作过程保持新鲜;饭菜不隔夜;生、熟食品严格分开,确保餐饮安全。
3、所有的餐饮用具必须清洗干净,做到一洗二冲三消毒。
4、食堂内、外周围保持清洁卫生,用餐厅和厨房每餐都必须做好卫生,垃圾及时清理。注意消杀蟑螂、蚊蝇、老鼠等。
5、乙方应保证乙方服务人员身体健康,不得有传染病,
6、乙方必须重视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用火时乙方服务人员不得离开现场,不得乱接乱搭电线。注意节约用水、电、气,及时关闭水、电、气开关,遇到水电故障及时报修。
第三章 承揽服务期限
第五条承揽服务期限为壹年。自20_年7月1日起至20_年6月30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入、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承揽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应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承揽服务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4、甲方可根据情况督促乙方撤换不符合甲方的要求、未达到甲方规定的岗位技术要求、不能完成岗位任务的人员。
5、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擅自撤回或调换甲方正在使用的服务人员。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制定餐饮服务管理制度,并由乙方具体执行。出现的管理失当由乙方负责。若因甲方及员工违反该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应由相应责任人负责。
2、乙方承揽服务中所需及所有必备材料如厨房用具、餐具、水、电、液化气等均由甲方提供。
3、服务人员应爱护建筑物及室内各种设施设备,注意节约水、电,因乙方服务人员操作失误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按实际负责赔偿。
第五章 承揽服务费用
第八条 承揽服务费每月9934元合人民币玖仟玖佰叁拾肆元整。甲方应在每月25日前向乙方支付。若承揽服务费标准须调整,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九条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条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因甲方书房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第七章 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
第十三条 合同规定的承揽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一个月前向双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十四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福安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五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