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甲方):东莞市联信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彭忠福(身份证号码:4304221)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东莞市塘厦惠民工程—林村广场景观工程—绿化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因建设单位设计重大变更,甲乙双方原绿化工程施工承包合同(20xx年11月18日)作废,现根据建设单位变更修改补签本合同,为确保如期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协议书,条款如下:
1. 工程地点:东莞市塘厦林村广场。
3. 承包方式:若包供苗包种植包成活包养护三个月、若包种植清工及一次定根水不包成活。 4. 结算方式:合同单价及苗木要求详后附清单,结算以进场签证为准按实结算。 5. 工期:乙方确保在 6. 开工准备:甲方签订合同后三天内必须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该工程遗留问题;甲方在施工前准备好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等工作;乙方接到图纸后,尽快做出材料进场计划及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给甲方。
7. 工程款支付:苗木栽植完毕,经实验合格后,工程款支付至合同实际完成量价的春节前付至合同实际完成量价的75%,三个月养护期后经复验合格,再付清合同实际完成量价的全部余款。
8. 工程质量
所裁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必须按双方约定的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所有苗木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自身施工的建筑垃圾。
9. 养护管理和质量要求
大树种植后必须及时支撑,支柱与树干相撞接部分应垫上防护物,以免磨伤树皮; 栽杆后及时封堰浇透水; 及时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确保苗木正常生长; 苗木要及时防治病虫害; 苗木管理期间,必须经常清理各种废弃物; 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三个月,养护标准达到植物正常生长状态,期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10. 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因工期紧张,甲方三天内必须清理好施工场地,运走场地内的模板、方木和架子,提供出可以全面施工的工作面,因甲方其他工序影响的留出工作面后先行施工; • 甲方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书后,必须在三天内及时组织验收,甲方推迟验收,期间每推迟一天甲方偿付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三给乙方,做为违约金;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期间每推迟一天按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三偿付给乙方,做为逾期赔偿金。
乙方责任:
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负责无偿修补或及时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⑵乙方必须确保在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除不可抗力因素经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迟一天罚款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三。
11.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完成养护期养护,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完毕后合同终止。
10、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身份证号码:4304221)
甲方代表: 乙方:
合同签订地点:东莞市联信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日期:20xx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