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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用工的合同 篇28

2024-07-17 来源:易榕旅网

  甲 方: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年__月__日

  性 别: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确认:甲方已如实告知并经乙方确认其在甲方工作的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劳动报酬以及乙方有权了解的其他情况,且乙方已知悉并详细阅读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

  乙方承诺: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提供给甲方的学习、证书、文件等资料均为真实,如果提供虚假资料,乙方愿承担相应责任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和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聘用乙方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____ 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__ 年 __ 月 __ 日有效日期至__ 年 __ 月 __ 日终止,其中试用期 ___天。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时间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部门担任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工作流程。

  第五条 根据行业特点,由甲乙双方协商具体的工作日和休息日。

  第六条 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安排乙方休假或者调休。

  三、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经营状况制定本公司薪酬制度,并根据乙方所担负的职务和其它条件确定其相应的工资标准,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次月15日发放。

  第八条 甲方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包括下列内容:

  (一) 基本工资 2030 元/月

  (二) 职务工资 元/月

  (三) 午餐补贴 元/月

  (四) 交通补贴费 元/月

  (五) 五险(按照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比例缴纳)

  第九条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按照下列原因对乙方工资进行调整:

  (一) 根据乙方工作表现、能力调整工作岗位的;

  (二) 根据甲方规章制度调整乙方劳动报酬的;

  (三) 根据甲方规章制度调整乙方岗位的;

  (四) 乙方被派遣到甲方入股或参股到位的;

  (五) 甲方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及出现其他客观情况的。

  四、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正式聘用工作后按国家和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第十一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

  五、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工作规范;保守在工作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三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处罚与奖励

  第十四条 乙方在劳动工作中,提出对甲方发展有利的合理化建议,甲方可视情

  第十五条 乙方若在工作中一贯表现积极、屡创佳绩,甲方应给予乙方一定奖励。

  第十六条 甲方可以随时口头或书面提出乙方工作失误的处罚决定。

  第十七条 乙方在工作中若出现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公司信息机密和技术机密资料给甲方造成了利益损害,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或解除合同的各种处罚,并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利益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八条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间内,因工作任务需要和利用工作条件所创造的知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三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四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7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 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服务(工作)每满一年按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总额的20%递减;服务(工作)满五年不再偿付。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其他说明补充: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可签订补充条款,作为此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益。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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