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
你的子女(被监护人) (出生日期:xx年xx月xx日)已到学前教育大班入学年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幼儿接受学前三年教育的有关规定,现通知你于6月20日至6月27日,携带下列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到香城小学幼儿园大班办理入学报到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1. 入学通知书;
2. 户口本;
3. 保育费600元、保险费50元、教材学具费50元合计700元。
4. 咨询电话:
通知人: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