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解决:
1,公示期内以书面向公示部门提出;
2,需要实名提出异议,不能匿名。写出具体的,真实的情况;
3,公示部门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
公示,不同于告示和公告这两种文体。然而现在有不少人往往把它当作告示或公告,甚至认为公示就是两者的合二为一。显然,这是不正确的。现代应用写作学界普遍认为,公示已逐渐成为一种新文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
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
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
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
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第一中标人放弃,应按顺序确定第二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由招标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