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本区户籍或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即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招生范围
总园
小学社区居委会(部分):小学路19、21号;小学路31号(海城花园);小学路35—39号(单号);小学路158号(除交通大厦外);小学路88、124、128号;小学路130—132(双号);小学路90—122号(双号);小学路126号、126号之1—29号;小学路136号之一至之七;小学路138号(A、B、C、D,华年屯);小学路140号(小学苑);小学路142号A、B栋;湖滨西路7号、11号(大西洋海景城),鹭江道256-264号(双号)(国贸海景),西堤南里1-6号(信隆城),御景苑,鹭江道276-294双号(海韵园), 厦禾路19号、21号(嘉英大厦),禾祥西二路29号、31号、33号(华侨海景城),禾祥西二路66号(嘉盛大厦),鹭江道272号(兴鸿大厦)
分园
希望社区:湖滨南86-4、88之1-4(自来水宿舍)、湖滨南92号(嘉华龙图)、湖滨南94-104(五龙大厦)、湖滨南106(湖滨E居)、湖滨南118(湖滨雅居)、湖滨南130-144(回收宿舍、厦新宿舍)、湖滨南138号之一、之二(希望大厦)、湖滨南146-150号(泛华大厦)、后滨路69-73(海明苑)、后滨路85-95号(回收宿舍)、禾祥西439-441(山元)、禾祥西443-447(外供)、禾祥西481-485(开元街道)、禾祥西501-513(二轻)、禾祥西525-569(广电)、白鹭洲路154号(繁荣广场二期)、后江埭46号1-19(嘉成花园)、后江埭55-57(法院宿舍)、后江埭59-63(检察院宿舍)、后江埭71号之一、二(二轻宿舍)、后江埭67-69(祥云公寓)、后江埭126号、170号(乔永康)、后江埭172-174号(华富大厦)、后江埭96-116、120、122、138、140、148-168号(梅园小区)、后江埭178-182号(新嘉园)、禾祥西267号1-32(繁荣广场)、禾祥西571-581(广电)、禾祥西583-587(聚祥广场)
报名时间及方式
根据《厦门市“入学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工作方案》,我园试行“幼儿园入学一件事”“不见面”办理。
网上信息登记时间及方式:
2022年7月29日8:00至8月1日24:00(网上报名先后与是否先录取无关,在此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均可),我园片区内年满3周岁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的家长通过“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或微信公众号“厦门i教育”进行幼儿园入学网上信息登记。点击查看:
7月27日至8月6日期间落户我区、因故错过等原因未进行登记的我园片区内适龄幼儿,其家长可于8月7日进行网上信息补登记,也可携带相关就学材料至我园总园(思明区小学路31号)/分园(思明区后江埭路65号)现场报名。届时,我园将组织线下咨询。家长如需咨询,可电话预约前往。预约电话:15359203292。
初审结果查询时间:
8月7日-8月8日。家长登录系统,查看网上信息登记的初审结果(网上信息登记成功且初审通过者无需到我园现场报名)
查看录取结果时间:
8月15日。家长登录系统,查看录取结果。
报名条件
1.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两一致”原则,即适龄幼儿应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适龄幼儿及其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的住房是实际住所)。如果适龄幼儿父母双亡,其户籍应与监护人户籍同册。
2.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6日,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本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家长应自行联系幼儿园就读。
3.我园是生源爆满园,招生对象除满足“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适龄幼儿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内房屋产权,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含50%),原则上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个幼儿入读。
(2)适龄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独立拥有片区内房屋产权;适龄幼儿出生后与父亲(母亲)的户籍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同册,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三年及以上(即2019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6日),除户籍外还需提供实际居住的相关佐证材料;父母在厦除实际居住地外确无房产或父亲(母亲)已购片区外房产还未交付使用。经查实后,可视为片区内的招生对象,原则上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个幼儿入读。
(3)适龄幼儿的曾祖父(母)或曾外祖父(母)拥有片区内房屋产权;适龄幼儿出生后与父亲(母亲)的户籍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同册,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三年及以上(即2019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6日),除户籍外还需提供实际居住的相关佐证材料;父母在厦除实际居住地外确无房产或父亲(母亲)已购片区外房产还未交付使用。经查实后,可视为片区内的招生对象,原则上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个幼儿入读。
(4)适龄幼儿的父母在厦除实际居住地外无房产或父亲(母亲)已购片区外房产还未交付使用的,适龄幼儿的父亲(母亲)或适龄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租住片区内公有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并持有合法有效的片区公有房屋租赁手续。
(5)适龄幼儿的父亲(母亲)拥有的片区房产(持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唯一居住地。
温馨提示
1.幼儿入园体检表原件可在幼儿注册时提交。
2.对为择园而造成“寄户”“挂户”人户分离情况的现象,请家长将户籍迁回实际居住地入园。
3.因故不能如期报名的,应在报名前三天内提出书面申请,经我园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名;未经批准或超过报名期限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4.其他事项可咨询幼儿园。
招生咨询电话:
总园:15359203292、2399662—804
分园:15359203292、5525297—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