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咨询原商业贷款银行是否支持商转公,然后提出转贷申请,填写转贷申请表,连同相关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原商贷所购房屋房产证、抵押权证、原商贷借款抵押合同、原商贷银行出具的原商贷还款记录和截止转公积金贷款申请日的原商贷余额及剩余期限的证明等等)一并提交上去。
2、银行接收后就会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信息展开审核,做出同意贷款或不同意贷款的决定。
3、若审核通过,客户需要在约定时间内结清公积金贷款与原商业贷款余额的差额部分,将资金存入原商贷银行的还款账户内,以及注销原抵押。
4、持原商贷结清证明、原商贷所购住房房产证及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到公积心管理中心签订住房抵押借款合同,并至房产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公证。
5、公积心管理中心放款。
1、客户在当地有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住房公积金连续按时缴存达十二个月(含)以上(有的地区是规定满六个月,具体可咨询经办银行客服),当前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
2、原商业贷款已经还款满一年,且都是按时还款,未曾出现过逾期情况,个人信用良好。
3、之前没有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名下不存在未偿清的公积金贷款。
4、所购房产已经取得了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
5、所申请的商转公贷款额度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和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之内。
6、必须由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本人或作为其共同借款人的配偶申请(在若借款人的婚姻状况发生变化,也需要提供相关的征信),并取得原商业贷款经办银行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