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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有哪些

来源:易榕旅网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1、针对商品房销售管理的主要办法及注意内容:首先是查证,最主要的应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定要看原件,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坐落位置、楼号、单元号、房号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如购买地下车库应注明地下车位的范围、车位号、预售面积、预售价款以及维修费、物管费等。

2、在管理上还要确定与其差异的处理:应当明确合同中认定的面积是出卖人暂测面积,还是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根据我国现行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制度,房屋的面积以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为准,只有这一面积数值具有法律效力。另外,由于房屋的墙皮厚薄、测量误差、设计更改等原因,暂测面积与实际面积发生差异的现象客观存在且相当普遍。因此,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在合同中详尽地约定面积差异处理的方法。

3、在购买上付款方式的选择:在合同中应予明确付款方式和交付时间,同时明确违约责任。对于一些不合理的、缺少依据的收费,如出卖人聘请律师的费用、委托中介费、银行手续费等可以拒付。计价方式与价款:应当明确合同中选择的是哪种计价面积,是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还是按套计价等。

4、针对商品房销售管辖问题:商品房属于不动产,关于不动产有关的纠纷的管辖法院问题,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纠纷非常复杂,如果将所有涉及不动产的纠纷都归于专属管辖的范围,不仅可能造成现实中审理案件的不便,且有悖专属管辖设立的初衷,国外的通行做法也并未将所有涉及不动产的纠纷都适用专属管辖而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而是仅将不动产物权纠纷归于专属管辖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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