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企业股权转让,你缴了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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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2 17:16

营改增前,股权转让不征营业税,说明股权转让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营改增后,非上市公司股权不属于有价证券,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有关规定,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不属于*征税范围,也不征收*。
新三板企业股权转让,是否需要缴纳*?关键是判断新三板企业股权是否属于属于有价证券,若属于有价证券就要缴纳*,否则,就不需缴纳*。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号)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为非上市公众公司。
《关于修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96号)规定,非上市公众公司是指股票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以上规定,新三板挂牌企业属于非上市公众公司。显然,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股权不属于有价证券,新三板企业股权转让应不缴*。
但《*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规定,*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统筹协调,为中小微企业利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市场建设中涉及税收*的,原则上比照上市公司投资者的税收*处理。可见,新三板企业股权转让应按上市公司股票转让的**执行。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的股东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应按“金融商品转让”缴纳*。
因此,新三板企业股权转让应按上市公司股票转让的**执行,按“金融商品转让”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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