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主体改变,我能否拿回应得的赔偿?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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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01:37

1.如果你不答应,公司是不能无故跟你解除劳动合同的。
2.如果你能证明A公司与B公司是一个公司两块牌子,那么你可以拿到2个半月的工资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01:38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因非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01:38

就两个月,工作年满一年按一个月算,如果没提前通知的话要多加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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