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5:54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7 19:16
郡制始于春秋末年,废于宋.秦统一后,实行郡县制,分全国为36郡,后增加为 48个,形成县统于郡的二级制.郡县制下,郡官均由任免,成为集权政治组织的一部分.
关于"挟书律"的问题,个人理解是对思想的一种桎梏,压制了各种学术思想,而且不能使全社会形成一个比较容易接受的,统一的价值取向,对稳定统治是不利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7 19:17
基本上我同意楼上的观点
还有汉是打败秦当皇帝的,当然说秦的东西不好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7 19:15
学者们害怕学术自由被,但有无力直接制衡皇权,所以把前朝二世而亡的帐算在“挟书律”上,用来恫吓当局。
—— 个人观点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7 19:11
县制度始于春秋后期,宋秦统一,实行郡县系统中的浪费,并把国家划分为36郡,48后,形成了一个两层的制度,县在全县系统。系统自治州,县,官由的任命和免职的,集中的政治组织的一部分。 谢舒法律思想的桎梏中出来,个人的理解,为了抑制各种学术思想,但不能使全社会形成一个比较容易让人接受的,统一的价值取向,是不利的稳定性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