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的时间房东告知我他把房子卖掉了让我搬走,我该怎么办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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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3 07:33

房东的做法是不符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的。
根据我国的法律,买卖不击破租赁,也就是说房东买卖他房屋的行为与之前签订的租赁合同是没有什么关系的。房东卖房,可以!但是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其实只是租赁合同的一方变换了而已),而且 你作为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也就是说,房主必须告知你他要卖房的事宜,同等的条件下你可以优先购买他的房屋。
你完全不必担心。你不必搬走,在法律上来说 你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也享有相应的权利。 你当然有理由继续租住。你可以告诉房主,他要卖,没有关系!但是这个租房合同也同样有效!他卖了以后,你继续租住。买他房子的人就是你新的房东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3 07:30

你好,因为你现在正在租他的房子,所以你拥有对此房屋的“优先购买权”,房东卖房必须提前告知你,并经得你的允许(要么你买,要么你要求按合同约定租满期限),如果此房非卖不可,并且你没有购房意愿,那么可以索取违约金!否则可以诉讼至法庭审理,谢谢!
这件事已经与中介没有关系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3 07:28

根据合同法规定,房屋买卖不影响房屋租赁,可是房东既然卖了,你也不大可能继续住下去,正确的解决办法是,房东给你一个月的租金做为赔偿金.
你拿着租赁合同和楼上所说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去找房东,他卖了房,赚了钱,也不会在乎这点赔偿金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3 07:27

房东完全可以连你们的租房协议一起卖的,干么非要赶你走啊?要走也可以,赔付违约金。赔付标准是押金的二倍。因为所有权现在是他的,所以只有这样做了。不赔付就不走,这是你的权利。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3 07:34

1、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的规定,你有权拒绝;
2、如房东西强行要求你搬迁,你可以向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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