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能否获得征地补偿款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5 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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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5 05:38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网友咨询:
  新生儿能否获得征地补偿款?
  律师解答:
  新生儿征地补偿是否可以拿到补偿款是要根据是否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来确定的。以当地市、县对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下达的批复之日为准,新生儿的出生日期如果是在该村民小组所在市、县下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复日期之前或同日,就应该参加同等分配,若是之后,则不应参加分配。
  征地拆迁涉及农村居民的切身利益,负有补偿安置职责的行政机关要妥善解决好村民安置补偿待遇的问题,切实保障被征收人尤其是外嫁女、新生儿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律师补充: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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