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1-28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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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05:55
教资考试报错科目时,考生应根据情况采取不同措施进行处理。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可自行修改并再次提交报考信息;审核通过或已缴费的,不可修改。若发现漏报科目在审核前,考生应先取消已报科目,一次性全选所需科目。
若漏报科目情况发生在审核通过后且缴费前,考生需在本省规定的审核截止日期前联系当地,取消审核,重新报名并接受审核。重新报名流程如下:
1、考生需复印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于同一张A4纸上,在空白处注明申请本季教师资格认定重新报名,明确承担后果,并写下已报名信息的网上报名号、重新报名原因、联系电话、身份证件号码及本人签名。
2、将上述材料传真至指定电话010-58800134。收到传真后,相关部门将及时处理,并告知考生可自行尝试重新报名。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五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明。
2、学历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
4、对考生思想品德、无犯罪记录等情况的鉴定及证明材料,由户籍所在地的事处、乡或工作单位、毕业学校提供。
如申请材料不全,教育行政部门或受委托的高校应告知考生在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