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培训对象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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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07:09

江苏省教育厅发布通知,明确了2010年职业学校教师培训的具体安排。对于参加国家级培训的教师,主要从具备以下条件的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包括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中选拔:首先,教师的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以保证充足的精力和教学经验;其次,教龄需达到5年以上,体现其在教育领域的长期积累;此外,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职称需达到中级及以上,这显示了对教师专业素质的高度重视;再者,他们需要具备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这表明他们不仅在学术上有所建树,还具备实际操作技能;最后,至少有两个月的企业实践经历,使他们能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升教学效果。


对于省级培训,教师的年龄同样在50周岁以下,而且要求身体健康,这是保证培训效果的基本前提。具体培训对象需符合各培训项目设定的详细要求,这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技能、知识结构、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匹配度。


扩展资料

苏教职[2010]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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