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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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风险缓释凭证(CRMW)是一种为凭证持有人提供信用风险保护的有价凭证,由标的实体以外的机构创设,可在市场上流通交易。购买CRMW的银行需与交易对手方签订信用风险缓释合约(CRMA)。
在创建CRMW时,机构需要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而在国外,许多非签署主协议的机构无需监管批准即可创建此类交易,此类交易相对较少。根据设计,出售CRMW能够立即转移风险,避免了多米诺骨牌效应,有助于降低系统性风险,如金融危机。
目前,共有17家机构被批准成为交易商,包括9家中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和5家外资银行(汇丰银行(中国)、德意志银行(中国)、巴黎银行(中国)、花旗银行(中国)、巴克莱银行(上海分行))。这些机构在市场中发挥着重要角色,为投资者提供信用风险缓释服务。
银行间交易商协会10月29日公布的《银行间市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试点业务指引》创设了一种信用衍生品,即信用风险缓释工具(CRM),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是指信用风险缓释合约、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及其它用于管理信用风险的简单的基础性信用衍生产品,即可交易、一对多、标准化、低杠杆率的信用风险缓释合约(Credit Risk Mitigation Aggrement,CRMA)和信用风险缓释凭证(CreditRisk MitigationWarrant,CRMW),被业内认为是中国对世界信用衍生品市场的一个创新,类似于国际上的CDS。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是指信用风险缓释合约、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及其它用于管理信用风险的简单的基础性信用衍生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