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9:46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1 21:01
婆婆在湛江农场做了20年以上,虽然由于身体不适已经不上一年了,但按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的规定,她最多可以连续休息二十四个月医疗期。
所以,她上月中还申请了病假,厂里是应该予以批准的。如果真的发生厂里要开除她的情况,就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她有权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要么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么要求工厂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赔偿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1 20:58
要是社会保险的话不是交15年的嚒?要是其他保险的话,你可以看看你婆婆交的是什么险种,要多少钱,分多久交完!还没交完的话,你可以一次性交完都可以的,养老金是肯定有的!你可以到保险公司具体问问!谢谢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