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2-08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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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8 18:16
工伤保险待遇涵盖了工伤患者及工亡亲属应得之赔偿项目与标准。
主要内容包括: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职业病医疗以及康复所需费用;
一次性伤残补助和一至四级伤残期内每月发放的伤残津贴;
跨区就医的交通餐饮补贴以及其他各项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