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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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20:26
提起诉讼后,不能直接执行他项权证,需先申请实现担保物权,裁定后方能申请执行。若为直接执行的公证债权文书,可于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后执行;而一般公证的案件,则需诉讼并经判决后,债务人才需偿还借款。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八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需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若债权人放弃或怠于行使权利,导致该财产无法执行,保证人在提供财产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此规定为债务人提供了一定的保护,也强调了债权人执行权利的正当性和及时性。
综上所述,他项权证提起诉讼后不能直接强制执行,须通过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及裁定等程序。不同类型的公证文书执行流程存在差异,债权人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旨在平衡债权人与债务人的权益,确保执行程序的公正与效率。